PRODUCT CLASSIFICATION
1、動態電子地磅使用前應經當地計量部門進行校準,使用過程中不得改動系統設置。
2、動態電子地磅應專人負責其使用、保管和維護,責任人必須經專門培訓使其熟悉動態磅秤的稱重原理、技術性能、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,對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一般問題具備處理能力。
3、過衡礦車車速應在制造廠說明書規定的速度范圍內,不得在動態磅秤上長時間停留。
4、禁止在秤臺上進行電孤焊作業。過衡車輛的整體重量的zui大秤量,以免損壞部件。
5、秤臺及四周應保持清潔干燥,防止積水和其他污染,特別是接線盒內應干燥清潔,確保基坑內和基礎上無積水、積塵、雜物等。
6、傳感器應保持清潔,引出線無外傷和松動,傳感器鎖緊件不得有松動,可懂部分要靈活。
7、稱重儀表在使用中應經常檢查個界限是否松動,折斷,接地線是否繞靠,應避免靠近熱源,振動源,使用環境不應有易燃易爆介質或粉塵,應保持儀表銘牌,標牌等完整,外殼、面板清潔,儀表顯示應準確、穩定、清晰、五零漂,儀表面板按鍵操作靈活、可靠,應保證電源電壓穩定在(187~242)V范圍內。
8、動態電子地磅出現故障時,應立即停止使用,報告有關部門配合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修理,并經重新校準后方可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