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RODUCT CLASSIFICATION
在生產社會商品交換中,絕大部分商品的數量是用其質量來表示的,如食品、棉花、鋼鐵和煤炭等,許多控制過程需要進行質量計量,如工業生產中各種原材料的配比等;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核算、統計數字,也大部分是用質量表示的。取得這一切數據,都是使用衡器進行質量計量的。衡器的準確與否,直接關系著產品的統計、交換于分配,關系著我國對外貿易的信譽;同時也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。因此,保證全國質量量值得準確與統一,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。要做到這一點,必須按規定對衡器實行國家檢定。
在1977年,國務院頒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管理條例(試行)>,其中明確規定:“生產、修理的計量器必須實行國家檢定”。從1986年7月1日開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,對制造、修理、計量器具的單位實行計量器具許可證制。使用中的計量器具應“按照檢定周期進行檢定,以保證計量器具的準確度。”
可見,對作為重要的計量器具之一的上海地磅,實行規定的國家檢定,不僅對保證我國質量量值得準確與統一十分重要,并且也是國家條例所明確規定的法律行為。正確執行衡器的國家檢定,對于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,都具有重要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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